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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縱火燒死三代5人案‧被告沒律師展6月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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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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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縱火燒死三代5人案‧被告沒律師展6月過堂   縱火燒死三代5人案‧被告沒律師展6月過堂 Empty周三 五月 14, 2008 11:58 pm

身穿白色T恤和藍色牛仔褲的被告,被獄卒押上高庭時,以毛巾掩臉躲避鏡頭。(圖:光明日報)
(霹靂‧怡保)祖孫三代5人被縱火燒死案,目前被扣留在新邦令甘扣留營的女死者前男友,今日(週三,14日)被押到怡保高庭面對謀殺罪的聆審。基於被告的辯護律師退出辯護,而他又未聘請新的辯護律師,此案展延至6月17日過堂。

被告為30歲的丹尼爾陸,來自萬里望雙喜花園。他原本聘請拿督鄭光輝當辯護律師,但鄭光輝以很久沒有承接刑事案為由,退出替被告辯護。不過,鄭光輝仍協助被告要求司法專員里杜安定下過堂日期,好讓被告有時間重新聘請辯護律師。

他也要求把被告從柔佛的新邦令甘扣留營,轉去霹靂州太平的甘文丁扣留營,理由是甘文丁比較近被告的家,但卻遭到副檢察司阿末依薩的反對。高庭最終以不能決定為由,要求被告向內政部長求助。

被告為女死者前男友

保閣亞三區州議員余兆佳律師,代表死者家屬出庭旁聽。

被告一共面對5項謀殺控狀,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今年3月21日被警方押到推事庭提控,並轉交高庭聆審。

首控狀指被告於2007年5月31日凌晨3點半,在松俊花園13路的48號門牌住家,縱火導致蔡興行死亡,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罪成的刑罰是強制死刑。

另4項控狀指被告於同日和同地點,縱火導致蔡家益、蔡美芳、陳維霖和林健華死亡,觸犯同一條文。

根據案情,5名死者為4男1女,即不良於行的祖父蔡興行(91歲)、兒子蔡家益(67歲)、孫女蔡美芳和夫婿陳維霖(32歲)、外孫林健華(29歲);唯一的傷者是孫子蔡志強(34歲)。蔡美芳在出事前3個月才與陳維霖結婚。

被告於2007年6月2日落網,推事庭在他14天扣留令屆滿後將他釋放,警方於同年8月13日援引緊急法令,把他扣押在柔佛新邦令甘扣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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