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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明志事件与软硬兼施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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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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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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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黄明志事件与软硬兼施戏码   黄明志事件与软硬兼施戏码 Empty周三 五月 07, 2008 11:12 pm

【《独立新闻在线》社论】“2007年马来西亚观光年主题曲”--《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的作者黄明志昨天终于通过马华公会副总会长蔡细历向马来西亚政府及国人道歉,这个结局恐怕会令许多曾经声援他的各族同胞感到失望;对马来西亚公民社会与国家机关的拉锯战而言,也是另一场糟糕的示范。

黄明志高中毕业后离开柔佛州麻坡老家,远赴台湾深造,对马来西亚的政治认知不足,不难理解。他最终选择公开道歉,似乎情非得已;担忧家人的安全,尤其是其父黄安熙所承受的压力,显然是促成他道歉的一个重要成因,另一个促成因素,则是巫统的盟党马华公会“积极介入”劝说,对长期在小镇安居乐业,如今仿佛就要飞来横祸的黄安熙而言,并无多少筹码不接受“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方案。

自巫统控制的《大都会日报》(Harian Metro)在8月7日以“没教养”(biadab)的强烈措词炒作《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直到黄明志昨天通过蔡细历道歉,“黄明志事件”沸沸扬扬了一个星期,最终虽然堪称草草落幕,但事件演进模式并无新意,只不过是不同事件、不同主角和配角,在不同时空重演国阵/巫统打压异议的标准戏码而已。

执政党做人又做鬼

“国阵/巫统打压异议的标准戏码”就是循着一条剧情主线:课题浮现→媒体炒作叫嚣→巫统政客文攻武吓→华基政党出场化解危机→弱势者屈服,而且屈服后的弱势者几无发言权可言;昨天的“黄明志道歉”记者会,不但蔡细历垄断了发言权,甚至把黄明志描绘成“入世未深”且“想法幼稚”的年轻人。比照2000年闹得甚嚣尘上的“诉求事件”,上述标准戏码的剧情铺陈显而易见。

1999年8月16日,2095个华团连署《马来西亚华团大选诉求》,国阵在第10届大选前夕假意表态原则上接纳;但国阵胜选后却秋后算帐,国阵及巫统主席、首相马哈迪在一年后发表国庆献辞时攻击诉求工委会“其实和奥玛乌纳是一样的,都是企图伤害某些人的心,以期重燃种族情绪。”【点击:抨击“诉求”像*** 马哈迪重申立场不变】

过后,同样是巫统经营的马来文报章《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一如既往充当巫统的宣传机器,不断抹黑及歪曲诉求工委会玩弄种族议题,以及高调炒作巫统政客们的恐吓言论;当时的巫青团副团长都阿兹甚至率领大约两百人到隆雪华堂示威,粗野地以食指指着诉求工委会秘书谢春荣的鼻子嚣骂,甚至恫言火烧隆雪华堂建筑物。

就在巫统把诉求事件炒作得俨然族群冲突就要一触即发之际,国阵的两个成员党马华公会和民政党都争着当“救世主”,其中民政党署理主席郭洙镇尤其积极以斡旋者姿态拉拢诉求工委会与巫青团举行了七次所谓的“谈判”。“谈判”结果就是诉求工委会“搁置”(英文:put aside,马来文:diketepikan)《华团大选诉求》的其中七项,而《马来西亚前锋报星期刊》(Mingguan Malaysia)第二天的评论打出斗大标题《诉求终于屈服》(Suqiu akhirnya tunduk)。

帮助强势者满足征服欲望

“黄明志事件”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自然不能与《华团大选诉求》相提并论,而且“诉求事件”也只是沧海一栗。但是,何其不幸的是,这些个案却赤裸裸地暴露了,经常信誓旦旦维护华社权益的国阵华基政党,却总是在国阵/巫统“软硬兼施”的作业模式中,扮演“软角色”――巫统政客动辙祭出《内安法令》、《煽动法令》甚至不惜流血的“硬恐吓”,而这些华基政党则努力以“软劝服”去说服被欺凌的一方“大事化小”、退一步图个安全。

上述模式试图表现出这些华基政党乃“出自一番好意”要帮弱势者解围,但实实在在却是在帮强势者一把,藉着劝服弱势者退让、公开道歉,让强势者满足了征服弱势者并且得到公开确认的欲望。

“黄明志事件”经被定调为侮辱国歌――至少在蔡细历垄断了发言权的“黄明志道歉”记者会上乃如此定调――一些政客甚至言之凿凿要政府用《1968年国歌法令》(National Anthem Act 1968)对付黄明志,但是只要用点时间翻阅《国歌法令》,就会发现并无任何条款阐明黄明志的《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犯法了――《国歌法令》第八条款虽规定必须尊重国歌,但所谓尊重乃指谓播放国歌时必须肃立。

由于把“黄明志事件”定调在抽象的“侮辱国歌”,以及巫统媒体与政客们的文攻武吓,模糊了《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所“陈述”的诸多政府及百姓都应该正视和讨论的社会及政治现象,例如不平等政策、警察***、公务员效率不济等。又是何其不幸,拳头又压倒了人们辩论国是的权利与机会。(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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