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内安法令是否合乎回教 巫统议员挑战重复***指责
■日期/May 05, 2008 ■时间/08:50:15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林宏祥
【本刊林宏祥撰述】《1960年内安法令》再掀辩论!
国阵柔佛州巴都巴辖区(Batu Pahat)议员莫哈末布阿(Mohd Puad bin Zarkashi)坚持《1960年内安法令》仍有存在的必要,惟需检讨如何不被滥用,变成政治手段。他更称此法令旨在“区隔一些顽固(degil)的人”,引起多名人民联盟国会议员起身要求打岔。
他今日辩论国家元首施政御词时,在碰触“宗教”课题时离题,谈及《1960年内安法令》,说道:“在于我,《内安法令》是为了区隔(pengasingan),好让顽固的人,带上法庭也没有意义。所以我们(将他们)区隔开来,缓和情况……扣留者在里面很自由,可以看电视……”
这时,下议院议长提醒莫哈末布阿,已有四名议员起身要求打岔。莫哈末布阿决定让路回教党吉兰丹州万捷区(Bachok)议员兼回教党署理主席纳萨鲁丁(Nasharudin Mat Isa,右图),后者直接要求莫哈末布阿表态,“文明化回教”(Islam Hadhari)是否支持公开审讯?
莫哈末布阿后来叙述一段故事,指卡立法乌玛(Umar)曾经将一名俊俏得让女人如痴如醉的男性驱逐出境,来合理化“未经审讯就下判“的法令。这名议员批评人民公正党首领安华依布拉欣曾在1986年向美国宣称《内安法令》必须存在,惟今大权旁落后才改变立场。
莫哈末布阿后来甚至脱口指回教党主席曾在下议院支持《1960年内安法令》,引起回青团团长兼吉兰丹州古邦阁亮区(Kubang Kerian)国会议员沙拉胡丁(Salahuddin Ayub)援引议会常规,指莫哈末布阿发表误导的言论。
莫哈末布阿一度狡辩自己说的是“回教党领袖”,多名议员起哄指前者明明指“回教党主席”;在无法狡辩的情况下,莫哈末布阿同意收回自己的言论。
多名回教党领袖如吉打州波各先那区(Pokok Sena)议员玛夫兹(Mahfuz Omar)起身抗议,指自己与民主行动党领袖在1987年“茅草行动”中成了政治受害者。他叙述,当时挑起族群情绪的是巫统与马华公会,但是两党的青年团领袖当时选择出国“度假”,而“没有涉案”的自己与其他在野党领袖则被关如甘文丁扣留营。
在众多议员中,巫青团副团长兼森美兰林茂区(Rembau)议员凯里(Khairy Jamaluddin)支持莫哈末布阿,认为《内安法令》在911后尤其重要,问题只是如何确保没有被滥用。
挑战阿兹敏重复指责
另外,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雪兰莪州鹅唛区(Gombak)议员阿兹敏(Azmin Ali)今日在辩论时,不点名影射霹雳州巴西沙叻区(Pasir Salak)议员达朱丁(Tajuddin bin Abdul Rahman)以马币600万贿选上位巫统区部主席,引来后者的不满,挑战阿兹敏到议会外重复指责。
阿兹敏(左图)在巴都巴辖议员发言时,与达朱丁同时要求打岔介入;后来,阿兹敏笑着对莫哈末布阿说,以后别让“以马币600万买到巫统区部主席职位”的人打岔;引起达朱丁激烈的反应,立刻以“上苍阿拉之名发誓”,然后挑战阿兹敏到下议院外重复上述指责。
阿兹敏后来在下议院外受询时拒绝重复上述指责,声称自己没有指名道姓,指“谁吃辣椒谁就喊辣”,惟透露自己会在明天就此事发表文告。